浙江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有关问题问答

2013-06-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问:社会各界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十分关注,请问开展这次选拔工作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这次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看,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是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确定的11个重点突破改革项目之一。《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每年竞争性选拔的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干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省委贯彻中央《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到2013年每年竞争性选拔的厅局级以下干部不少于四分之一,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加大推进竞争性选拔的工作力度。二是从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看,竞争性选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是从群众和社会评价看,连续两年“万人评组工”结果显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改革举措。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也是对群众和社会各界愿望与期待的尊重和回应。
  问:与前些年的公开选拔相比,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有哪些特点?
  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更加注重能力导向和人岗相适。资格条件设置突出“学过、管过、干过”的要求,考试测评注重“干什么、考什么”,围绕选拔职位所要求的核心能力素质,重点考察了解干部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岗位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更加注重树立基层导向。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报名的基本条件,规定报考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领导干部职位、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职位、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都要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三是更加注重畅通人才交流渠道。省级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第一次实行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省市县乡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报考,省级机关部门(包括直属单位)人员不参加本部门处级领导职位公开选拔。四是更加注重综合素质评价。注重对考察入围人选德的考察,以更全面了解掌握其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
  问:能否介绍一下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总体安排?
  答:这次竞争性选拔的目标职位、选拔范围、资格条件等已经在《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浙江组织工作网和浙江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和网络上进行公告。根据安排,整个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至9月中旬基本结束。具体分8个环节进行:一是宣传发动。二是推荐报名。三是资格审查。四是笔试。五是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考察人选。六是组织考察。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七是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考察评价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作出任用决定。八是公布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问:如何把握各类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
  答:各类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设置。根据职位实际,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背景、学历、从业经历和执业资格等进行有针对性设定。
  资格条件中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7月31日。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取得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也包括通过党校学习、函授、自考、国外大学学习等方式取得的大学以上学历证书。在国外大学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中心认证,并提供相关材料。
  问:怎样报名参加这次选拔?资格审查工作如何进行?
  答:大家可以浏览浙江组织工作网、浙江人事考试网,参阅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公告》。这次报名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实行网上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到浙江组织工作网或浙江人事考试网专设的相应报名系统,录入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后,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全过程。
  问:大家比较关心这次竞争性选拔的笔试和面试,能否谈谈笔试和面试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笔试和面试是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科学遴选人才的关键环节。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笔试、面试,突出能力导向和人岗相适,倡导“凭实力竞争,让真才胜出”。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省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的笔试重点测试机关工作的应知应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了解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通过笔试和面试,切实把综合素质高、实际能力强、适岗性强、有发展潜能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不指定专门的复习资料,报考者凭日常学习和工作中积累的真才实学参加考试。
  问:群众最希望竞争性选拔能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请问这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方面是全过程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网络等多种形式,公布职位和报考条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另一方面是全方位立体监督。建立由省纪委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监督组,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组织工作监督员,参与竞争性选拔各个环节工作,列席有关会议,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问:中央强调竞争性选拔要大力推进、全面推开,省里对各市县开展这项工作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省委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今年要普遍开展一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现竞争性选拔的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各市、县(市、区)都制定了竞争性选拔工作计划,部分市、县(市、区)已经启动这项工作;各省直单位积极开展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竞争上岗工作。各地在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同时,还积极探索公推比选、公推公选等多种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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