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3-06-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47号)精神,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3月16日举行。为做好此次笔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
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A卷)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三)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B卷)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二、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期间全程封闭,不得提前交卷。《申论》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心理测评》均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综合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其中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作答,在非指定位置答题一律无效。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每场考试统一发放草稿纸,考后草稿纸须收回。所有考试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
三、考务组织及考点设置
此次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各考点的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主管部门进行组织和管理。考试缴费确认人数在1月30日后向各地通报,各市要提前与相关学校联系,确定考点,落实考场。考点原则上设置在设区的市及义乌市。因考生较多,在市区安排考场确有困难的,可在个别县(市)设置考点,但应于2月6日前由市考试主管部门报省人力社保厅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在县(市)设置考点。经批准在县(市)设置考点的,其考务工作应由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考点的主考、巡视和试卷管理人员等主要考务工作人员均应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选派。
四、考试报名确认及考务信息处理
(一)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采取网上缴费确认的方式。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不接受现金和汇款方式缴费确认。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优秀社区干部的招考采取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各县(市、区)在资格审查完成后,现场收取考生每人80元考试费,落实专人于1月26日前将报名信息输入到浙江人事考试网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干部招考后台网页,在后台系统考生列表里点击每位考生信息后面的“网上缴费”链接,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或网上银行支付,逐个替考生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将缴费人数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0571-88396652)。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将于1月18日前,告知各地从后台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各市要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考生信息,认真、仔细校对,及时报送,防止错报或漏报。在信息处理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相关规则,如遇疑问,应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请各市于1月22日前,将负责管理考生信息的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号)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缴费确认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2月4日下发考生数据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各市应用统一下发的考务信息管理系统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并于3月1日前将编排好的考生数据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四)考生自行从“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10日9时-3月16日24时。
优秀村干部和优秀社区干部的准考证由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落实专人于3月10日-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干部招考网页打印。考生在3月12日-3月14日到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成绩于4月中旬 公布。
五、试卷预订及交接保管
各市的试卷预订单(附件1)请务必于3月1日前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试卷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邮政车辆运送到各市,3月13日下午2时前各市派专人和试卷押运车(警车)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凭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的介绍信、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各市要严格按照考试试卷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试卷交接、运送和保管工作。备用试卷未经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批准,不得启封,考后单独上交。各市在试卷预订和清点交接过程中,务必要认真、细致地核实试卷科目和数量,确保准确无误。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3月18日12时前,将全部试卷和答题卡(纸)送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学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550号),并上报最终考生信息数据。
六、建立考试指挥班子
各市要成立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指挥班子,并于3月1日前将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各市和经批准在县(市)设置考点的主考和试卷管理人员的名单也同时上报。
七、考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各市的监考、场租等考试费用(含面向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干部招考的考试费)根据各市报名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3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八、加强考试管理,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
公务员录用考试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社会影响重大。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做好考务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考试万无一失。
考试前,各地要加强对主考、监考、巡视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尤其要做好新设考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考工作程序进行操作,认真维护好考场秩序,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要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并由两名监考人员和主考分别签名。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及时收卷,收到试卷和答题卡(纸)后才能在考生“准考证”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确保试卷和答题卡(纸)如数收回。各考点的主考必须组织工作人员对监考人员上交的试卷和答题卡(纸)进行清点验收,严防试卷、答题卡(纸)遗失。
各地要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联系,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击扰乱公务员录用考试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大投入,为各考点配备反作弊设备,严防考试舞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公务员局届时将派巡视人员对各市的考务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1.试卷预订单
2.监考人员工作程序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附件1:201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试卷预订单
市:
科目名称
总人数
考场数
试卷袋数
合计总袋 数
30份
25份
5份
申论(A)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申论(B)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综合知识(A)
综合知识(B)
心理测评
制 表 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监考人员工作程序
序号
时间
节点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1
考前
1小时
报到、接受培训
首场考试,全体监考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下称考办)报到,领取监考工作材料,参加考前培训。
2
考前
45
分钟
领卷、布置考场
1.监考A:带监考证,到指定领卷点排队有序领取试卷和《考生座次表》;检查试卷密封情况,核对数量、科目、《考生座次表》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及时报告。
2.监考B:启封考场,布置考生座位号;在黑板上写明本考场号、考试科目、考试起止时间,同时写明:“警告:手机等规定以外物品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3
考前
30
分钟
引导考生入场、核对证件
1.监考A:引导考生一律凭未作任何标记的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场,并仔细核对考生两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备查。两证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场。
2.监考B:让入座考生在《考生座次表》上签到。
4
考前
20分钟
宣读《考场规则》
监考A:宣读《考场规则》(每场考试均需宣读),要特别提醒(警告):①手机、资料、提包等规定以外物品不得带至座位。②交卷时须经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场,否则试卷、答题卡缺少责任由考生自负。
5
考前
10分钟
拆封、检查试卷
监考B:请2名考生代表检验密封情况,并在试卷袋和答题卡袋封面的“验封记录”上签字,当众拆封试卷(拆封时需小心,不要撕坏袋口内的封舌),清点试卷、答题卡份数,如有误当即向主考报告。同时保管好封条和《考场情况记录单》。监考A配合。
6
考前
5分钟
分发试卷
1.监考A、B分头分发试卷。①先发答题卡和草稿纸。考生可涂写答题卡上有关基本信息。②后发试卷题本。
2.严禁调换考生题本或答题卡。不得使用计算器。
7
考试开始
时间到
宣布开始答题
按统一铃声宣布。若无统一铃声的则由监考人员准时宣布,不得提前或延迟。
8
开
考
后
继续核对考生证件、检查考生信息填涂
监考A、B分头进行如下操作:
1.逐个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是否真实和符合要求,检查与《考生座次表》上的姓名、证号、座位号是否相符,如有疑问报告主考。
2.检查考生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准确填涂,试卷上是否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发现问题应予提醒纠正。
9
开考
30分钟后
统计缺考人数、填涂记录相关信息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1.监考A:在考场内巡视。清点统计本考场内实到人数。收好缺考考生试卷和答题卡。
2.监考B:①将本考场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其试卷上,并将其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和缺考标识分别涂写在其答题卡上。②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试卷袋和答题卡袋封面基本信息(考场号写4位数),由2名监考人员签字。
10
考试结束前15分钟
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1
考试
时间到
宣布考试结束、收卷
1.即令考生停止答卷,翻放试卷和答题卡,同时关闭教室门,监考人员分头快速稳妥收卷。收齐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让考生离场。
2.监考人员要将试卷和答题卡收到手中后再在考生准考证相应栏内签字(不得在收卷前预先签字,否则试卷、答题卡缺少须由监考人员负全责)。
3.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2
试卷
收齐后
整理试卷、交回考办
将试卷、答题卡分别按准考证号(包括缺考)从小到大排列。试卷放回试卷袋内,答题卡与《考场情况记录单》一起放入答题卡袋内一并交考办工作人员验收(《综合知识》只有试卷袋),考生座次表上下午都需考生签到,中午请妥善保管,在下午考试结束后与试卷一并上交考办。
13
其他
事项
1.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停止使用。
2.考生如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的,可用护照、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它证件一律不得使用(如市民卡、驾照等)。
3.监考期间遇考生不服从管理和劝导的,可带其到考办处理;遇有疑问或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主考报告。
4.发现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应将其违纪违规情况如实详细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由两位监考人员签名认定,同时告知该考生。有关证据要收缴到考办。
5.对在宣读《考场规则》后,至开考后30分钟内到场的考生,要经验两证后允许入座给卷,同时要向其强调考场规则,特别提醒手机等规定以外物品不得带至座位。随后检查考生基本信息的涂写。
6.考试期间,考生不可交卷、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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