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2013-05-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余杭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为了更好地引进社会优秀人才并为本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择业机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93名。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见附件:余杭区教育局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xls
  (二)一般岗位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道德;
  2.具备岗位适用的教师资格、执业资格及学科所需专业要求:
  2013届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对口的,若已取得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作专业对口;报考初中科学岗位的专业要求是科学、物理、化学,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专业要求是科学、物理、化学、生物。
  小学教育和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还可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
  3.报考高中、职业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幼儿园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工种高级工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5.余杭区户籍(含余杭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浙江省户籍(含浙江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考生不限户籍;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特殊岗位招聘条件
  报考学前教育(B)岗位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3.余杭区户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男性(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确认: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9:00至5月10日16:00
  2.网上报名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现场确认:2013年5月11日至12日每天9:00至16:00到余杭区社区学院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确认时所需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师范毕业生提供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2013届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8)招考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书。
  (二)调整报名
  经现场确认后,于2013年5月15日在余杭教育网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已报名的应聘者要求调整报名的,请在5月16日16:00前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凭身份证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
  学科岗位计划指标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5人为1∶3,招聘6人及以上为1∶2。经调整报名后,符合报名资格人数仍不足相应比例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对个别紧缺岗位或特殊情况,经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批准后予以开考。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符合报考条件岗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
  2013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进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杭州市余杭区临平红丰南路116号);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1-3人为1∶3,招聘4-14人为1∶2,招聘15人及以上为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说课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1、 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按岗位招聘人数再增加1人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岗位确定与考察
  1、岗位确定: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确认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与岗位确认人员。参与岗位确认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按学科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成绩高的优先依次选择应聘岗位。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2、考察:对参与岗位确定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七)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余杭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被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变更为非农业户口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批准录用人员凭区教育局行政介绍信与有关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试用期一年内必须取得。试用期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转正并予解聘;试用期满后按期转正者,须在招聘学校服务满五年;报考学前教育岗位人员报名时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三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三、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其中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可以登录余杭教育网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可登录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2、民办幼儿园招聘的人员为余杭区事业身份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标准由所在幼儿园负担。
  3、区内财政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其它单位人员报考的,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4、在招聘中,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等情况的,取消考生资格,不予录用,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岗位。
  5、在招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缺额人员在同一阶段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向下递补1人。
  6、其它未尽事宜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解释为准。联系电话:89160282、86233267,传真:86233267;邮箱地址:89160282@163.com ;余杭教育网网址:http://www.yhjy.gov.cn 。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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