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建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77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各招聘学校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并可登录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m.cn)、建德教育信息网(www.jdedu.org)查询。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3日。
(三)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四)普高、职高、初中、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和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职位以及学前教育教师职位,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与所报考学科专业一致,报考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人员应取得报考职位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高教师职位人员不需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
(六)报考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考时必须具备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2013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文化课教师职位的,在报考时必须具备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书,还须具备由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13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通过的书面证明也可参加报考,证明需注明任教学科。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建德市教育局(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一楼大厅。
(二)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教师招聘公告中下载打印的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及复印件。
(5)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文化课教师职位的,需提供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还需提供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6)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外地入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建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7)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社会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教师招聘公示中下载打印的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出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的书面证明,证明需注明任教学科。
(5)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外地入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建德生源的毕业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6)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7)报考学前教育的,工作满5年(或10年)及以上的任教证明须有曾任教幼儿园和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盖章及园长(幼教辅导员)签字确认,同时,提供幼儿园工作期间的工资清单证明(需加盖公章),提供2012学年在岗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险办出具的单位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清单。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并缴纳考试费40元。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5月23日上午8:30-11:00到市教育局(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组织人事科304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需提供委托人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3年5月26 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用书。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笔试后,面试入围对象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认;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认。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实际操作等不同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并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人数多1人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22901、 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 64723672、64720306。
附件下载: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德市教育局
附件:建德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学校类别 |
职位 |
职数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年龄 |
其他资格条件 |
分配意向 |
普高13人 |
语文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 |
1977年5月13日—1995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13年5月1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报考普高职位的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职高职位的不需教师资格证。 |
普高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 |
英语教师 |
1 |
英语 |
物理教师 |
2 |
物理 |
化学教师 |
1 |
化学 |
政治教师 |
1 |
政治 |
历史教师 |
1 |
历史 |
生物教师 |
2 |
生物 |
信息技术教师 |
2 |
计算机类、信息技术 |
职高2人 |
服装专业教师 |
1 |
服装类 |
职高 |
数控专业教师 |
1 |
数控技术类 |
初中16人 |
语文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 |
1977年5月13日—1995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13年5月1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农村初中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 |
英语教师 |
2 |
英语 |
科学教师 |
2 |
物理、化学、生物 |
社会教师 |
2 |
政治、历史、地理 |
体育教师 |
2 |
体育 |
音乐教师 |
2 |
音乐 |
美术教师 |
1 |
美术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计算机类、信息技术 |
小学15人 |
语文教师 |
2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 |
1982年5月13日—1995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13年5月1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农村小学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 |
英语教师 |
3 |
英语 |
体育教师 |
3 |
体育 |
音乐教师 |
2 |
音乐 |
美术教师 |
2 |
美术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计算机类、信息技术 |
特殊教育1人 |
特殊教育教师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特殊教育 |
1982年5月13日—1995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13年5月1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培智学校 |
幼儿园30人 |
学前教育教师(1) |
20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类 |
1982年5月13日—1995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13年5月1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
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 |
学前教育教师(2) |
10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类 |
(1)在本市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在岗非编教师,1977年5月13日—1995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在本市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在岗非编教师,工作年限自2013年5月13日前推5年及以上;在本市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满10年及以上在岗非编教师,工作年限自2013年5月13日前推10年及以上;须于2013年5月1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证明须有曾任教幼儿园和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盖章及园长(幼教辅导员)签字确认,同时具有幼儿园工作期间的工资清单证明(加盖公章)和提供2012学年在岗聘用(劳动)合同、社险办出具的单位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清单。 |
(2)在本市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满10年及以上在岗非编教师,1972年5月13日—1995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