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慈溪市水利局招聘编外人员16人简章

2014-08-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zhejiang/)获悉,2014年浙江慈溪市水利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6名,报名时间9月1日-2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考试科目分岗位安排,具体见下述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水利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6名。其中海闸6名,船闸(节制闸)5名,郑徐水库管理处1名,慈东水库2名,水利局2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范围
  具有慈溪户籍(含杭州湾新区)的人员(以2014年9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安心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一:海闸管理,6名。其中东河区5名,中河区1名。
  1、男性;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由于工作地点多为靠近北部海边,建议居住地就近人员报考。
  岗位二:船闸(节制闸)管理,5名。
  1、男性;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由于工作地点多为靠近北部海边,建议居住地就近人员报考。
  岗位三:郑徐水库管理处辅助管理,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四:慈东水库管理处辅助管理(1),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五:慈东水库管理处辅助管理(2),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机电相关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六:水利局城区河道辅助管理(1),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工程相关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七:水利局城区河道辅助管理(2),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9月1日-2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岗位一到各自河区报名,岗位二到西河区报名,岗位三和岗位六、七到水利局报名,岗位四、五到慈东水库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人数不足职位指标数2倍,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2、地点
  水利局:白沙路街道新城大道200号,联系电话:63824968
  东河区:观海卫镇师桥三北东路818号东河大楼,联系电话:63650923
  中河区:浒山街道三北大街395号,联系电话:63017957
  西河区:周巷镇兴业南路56弄5号,联系电话:58967513
  慈东水库:龙山镇三北窖湖水库,联系电话:63993605
  3、所需资料
  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
  岗位一、二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启闭机操作维护保养等相关技能。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若出现成绩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者优先。
  岗位三、四、五、六、七进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公共管理、行政管理和水利相关知识等和写作,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招聘岗位专业的前3名成绩者入围面试,不足3名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分合格和不合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电话通知,或请关注慈溪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cixi.gov.cn的相关信息通告。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障按我市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三)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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