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绍兴市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第二批)

2013-09-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第二批越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越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13年第二批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人才大楼(市区稽山路161号)。
  3.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其他招聘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笔试:
  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
  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面试:
  笔试以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其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和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xychrss.gov.cn)查询。
  咨询电话:88317036,8837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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