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仙居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4-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仙居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和招聘单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见附件《2013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下简称《计划表》),可通过仙居人才网(http://www.zjxjrc.com/)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计划表》)。
  4、具有仙居常住户口(以2013年4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高校毕业生和仙居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仙居)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的招聘对象放宽到台州市范围。
  5、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任职时间截止2013年4月22日)、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式和方法
  采用网络注册和现场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2013年4月25日24时
  网络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tzks.net(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4月24日、26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3日、25日24时各岗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9日9时—5月1 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时—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3年5月1日9时--5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下载打印“2013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
  5、现场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5月2日8时30分- 5月4日下午5时。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城南路370号二楼)办理现场缴费确认手续。
  办理手续时,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给考试组织机构,同时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妥善保管经考试组织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已在网上注册并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该岗位招聘计划。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5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两科笔试卷面原始成绩之和为笔试总成绩。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政治经济理论和写作等。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各岗位均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才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七、注意事项
  1. 年龄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社会人员凭学历证书原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 招考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以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6.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7789933
  10.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人才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告栏公布。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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