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长兴县医疗机构择优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择优招聘高等院校毕业生144名,具体招考岗位专业详见附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择优招聘: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
2.省级优秀毕业生;
3.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
4.在校期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或校级二等奖学金2次;
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要求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择优招聘:
1.临床医学专业愿意从事临床、麻醉、病理、放射、超声、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岗位的。
2.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口腔医学、中医学、麻醉、临床药理(学)、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妇幼卫生、公共卫生、护理专业的。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在各高校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表(附件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3月30日至4月15日)。网上报名人员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电子材料(邮箱wsj6024358@163.com),并需在面试前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送面试通知,网上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到报名现场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如不符合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五、专业面试
现场报名人员在高校招聘会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合格后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网上报名人员由各相关部门确定时间地点后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好中选优,面试设置合格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得列入拟录用人选。
六、录用。面试合格者通过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合格后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1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1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协议。
七、其他。
1.凡择优签约人员聘用后,从聘用之日算起,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方可流动,否则须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签订协议的单位确定,并在协议书上明确。
2.从事临床工作的毕业生需在3年内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他岗位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3年内未取得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辞退。
咨询电话: 0572-6024358(周一至周五)
13957252378 陈先生
13666530991 杨女士
长兴县卫生局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