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宁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2013-03-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海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5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12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3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为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具体院校名单附后)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海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将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公示。
  (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5月6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将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5月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
  时间:4月27日9:00—5月8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嘉兴市区(具体见准考证)。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5月21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6月10日在海宁市人才网公布。
  5、资格复审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州东路548号)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确定面试对象,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6、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7、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8、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查询网址: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
  咨询电话:0573-87288856、89232898
  附件1:2013年海宁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表
  附件2:择优选聘高校名单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2013年海宁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表
   类别
单位
岗位名称
性别
选聘人数
岗位要求
许村镇
许村01
1
中共党员
许村02
1
中共党员
长安镇
长安01
1
中共党员
长安02
1
中共党员
周王庙镇
周王庙01
1
中共党员
周王庙02
1
中共党员
盐官镇
盐官01
1
中共党员
盐官02
1
中共党员
丁桥镇
丁桥01
1
中共党员
丁桥02
1
中共党员
斜桥镇
斜桥01
1
中共党员
斜桥02
1
中共党员
袁花镇
袁花01
1
中共党员
袁花02
1
中共党员
黄湾镇
黄湾01
1
中共党员
黄湾02
1
中共党员
硖石街道
硖石01
1
中共党员
硖石02
1
中共党员
海洲街道
海洲01
1
中共党员
海洲02
1
中共党员
海昌街道
海昌01
1
中共党员
海昌02
1
中共党员
马桥街道
马桥01
不限
1
不限
合计
23
——
  附件2:
  择优选聘高校名单
  (共35所)
  一、部分211、985全国重点高校(共14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二、部分本省本科高校(共21所):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台州学院、丽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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