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宁波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80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6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0名。各选聘地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的计划人数为:余姚市20名、慈溪市35名、奉化市31名、宁海县40名、象山县16名、江北区4名、镇海区24名、鄞州区10名。具体选聘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原则上为选聘县(市)区当地生源或常住户口(以2013年3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在读研究生),其中:
参加择优选聘的,为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具体院校名单详见附件2)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选聘地生源优先。
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的比例要达到计划数的80%以上。海曙区、江东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生源或常住户口人员,可跨区报考其他县(市)区公开选聘职位。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中小学教师和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和委培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