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下列国家雅称错误的是( )。
A.荷兰-风车之国
B.老挝-万象之邦
C.泰国-千佛之国
D.芬兰-千岛之国
2.我国的舟山渔场每年都有一段时间的“休渔期”,其主要原因是( )。
A.鱼类每年有-个集中的产卵期
B.舟山渔场附近海域污染越来越严重,以致鱼量越来越少
C.那段时期沿海地区台风活动频繁,为渔民安全考虑,因此不让他们出海捕鱼
D.舟山因捕鱼过量,致使目前已无鱼可捕
3.卖给消费者的第一种转基因食物是( )。
A.玉米
B.大豆
C.西红柿
D.水稻
4.世界上最深的湖泊是( )。
A.马里亚纳
B.齿舞群湖
C.贝加尔湖
D.黑海
5.张仲景、华佗在医学上的成就十分突出,他们都生活在我国古代的( )。
A.战国时期
B.三国时期
C.南北朝时期
D.东汉时期
6.均田制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土地制度,推行该制度的朝代有( )。
①西周 ②北魏 ③唐朝 ④明朝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7.到1986年,我国长期使用的数十种票证大多被取消。这反映我国当时( )。 A.已经建成市场经济体制
B.已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C.经济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D.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8.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罚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罚人甲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9.李某拾得邻居张某遗失在门口的钱包一个,张某请求归还,李某予以拒绝,李某的行为构成( )。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自助行为
D.侵权行为
10.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甲发现死者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事后查明,甲的子弹并未击中父亲,其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甲对林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自己的父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择一重罪处罚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com.cn/>)参考答案
1.【答案】D。解析:千岛之国是印度尼西亚,芬兰是千湖之国,因此答案是D。
2.【答案】A。解析:休渔是为了让海洋中的鱼类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任何人在规定的海域内捕鱼,对鱼类的生长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各海区、水域,每年都不是固定的。休渔期就是禁渔期,它根据水生资源的生长、繁殖季节习性等,避开其繁殖、幼苗生长时间,以保护资源。
3.【答案】C。解析:80年代初,美国最早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研究。首例转基因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GMO)于1983年问世,转基因作物(1986)批准进行田间试验,延熟保鲜番茄(1993)(Calgene公司生产)在美国批准上市,开创了转基因植物商业应用的先例。
4.【答案】C。解析:贝加尔湖的最大深度为1640米,是世界上第七大湖泊和世界上最深的湖泊。它容纳了地球全部淡水的五分之一。马里亚纳海沟全长2550千米,平均宽70千米,大部分水深在8000米以上,最大水深在斐查兹海渊,为11034米,是地球的最深点。黑海是海,不符合题目要求。
5.【答案】D。解析:张仲景名机,被人称为医圣。生于东汉桓帝元嘉、永兴年间,(约公元150~154年),死于建安末年(约公元215~219年)活了七十岁左右。华佗((约145~208) 东汉末医学家,汉族。他约生于汉永嘉元年(公元145年),卒于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本题答案为D。
6.【答案】B。解析:均田制从北魏孝文帝改革时开始推行,后来一直延续到隋唐时期,在唐朝中期被破坏。因此②③为正确答案。
7.【答案】C。解析:票证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我国长期使用的数十种票证大多被取消, 说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见成效。1986年我国已经建成市场经济体制、已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等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8.【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药品监管局未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即作出处罚决定,属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无效,所以C正确,ABD错误。
9.【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不当得利在性质上看来是事实而不是行为。题中李某在张某门口捡到钱包,可推断出钱包为张某所有而不是无主物,李某经张某请求后仍拒绝归还,其行为侵害了张某的财产所有权,是李某以自己的行为对张某的财产的非法占有,故排除A项。李某的行为也不属于为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无因管理行为,因其主观上没有为他人利益的目的,排除B项。自助行为是在自身受到不法侵害后向国家请求援助的行为,明显不符合题意。《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96条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的,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侵权之诉处理。”
10.【答案】A。解析: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例如,行为人本欲杀甲,黑夜里误将乙当作甲进行杀害。根据法定符合说,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而不只是保护特定的甲或者特定乙的生命,因此,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想杀人,而客观上又杀了人,那么就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这样C选项就被排除了。本题考察的另外一个知识点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即“乙的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死亡”这一事实是否可以评价为甲的开枪射击行为的结果。对因果相当性的判断,要具体分析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概率的大小;二是介入情况的异常性的大小;三是介入情况对结果的作用大小。开枪射击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心脏病作为一种介入因素并非异常,因此本题中的甲应当对结果负责。这样B选项就被排除了。既然对象错误不影响甲符合故意杀人罪,因果关系也具有相当性,甲就应当对父亲的死亡结果负责,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选项A正确。很多考生会认为D项为正确选项。根据具体符合说,由于行为人本欲杀甲,而客观上却杀害了乙,二者没有具体地相符合,行为人对甲应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乙应成立过失致人死亡。但现在的具体符合说论者也都认为,这种对象错误并不重要,因而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所以,就这种对象错误而言,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结论完全相同。选D的考生没有认真领会法定符合说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