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3人,报名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2024年2月9日17时。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4年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县本级储备粮油管理与购销职责,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专业范围。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2024年2月9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55.188.2:8458),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③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上传《就业推荐表》);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报考“01”岗位的,还需上传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或退出现役(退伍军人)登记表;
⑥报考“07”岗位的,还需上传学位证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注册报名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2024年2月22日17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2024年2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核。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再次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2月26日9时—2024年2月26日17时。
对再次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以上资格审核只作参加笔试资格认定,不作为最终录用条件。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月27日9时至16时到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2-18号二楼,电话:0577-64757862)进行现场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苍南人才网。
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2、资格复审时,入围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除外)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一并进入复审);没有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三)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复试
报考粮库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01-06”)需进行复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复试对象。报考财务岗位(岗位代码“07”)不组织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复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复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复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复试的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复试合格的粮库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01-06”)报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财务岗位(岗位代码“07”),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亦相同,以毕业时间早者优先,毕业时间计算到月和日;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人才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与岗位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数,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三)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五)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2月6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六)户籍要求为“苍南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户籍所在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截止2024年2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七)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475786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nrsj.com/notice/1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