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77人,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6:0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0月14日,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奉人社〔2021〕4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条件和相关事项说明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不含高校就学落户)、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实习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11日(含)。
 
    (四)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校毕业证书、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将主干课程翻译成中文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报名页面“备注栏”。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国内2021届、2022届(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国(境)外高校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六)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本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人事关系)后才能报考。
 
    (七)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区(县、市)事业单位8月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奉化区招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上传照片、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16:00。
 
    区人力社保局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区(县、市)事业单位8月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指标审核
 
    初审结束后,区人力社保局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将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下同):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
 
    5.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9月19日9:00至9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意: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4:00。
 
    已确认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区(县、市)事业单位8月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其中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船长”和“大管轮”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结束后,宁波市奉化区融媒体中心“摄像制作”和“播音主持”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船长”和“大管轮”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少体校“田径训练教练”、“篮球训练教练”和“游泳训练教练”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资格复审
 
    区人力社保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证明截图)、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和荣誉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事业招聘平安法治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县级公安系统政工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等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宁波市奉化区融媒体中心“摄像制作”和“播音主持”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船长”和“大管轮”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少体校“田径训练教练”、“篮球训练教练”和“游泳训练教练”岗位,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技能测试
 
    宁波市奉化区融媒体中心“摄像制作”和“播音主持”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船长”和“大管轮”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少体校“田径训练教练”、“篮球训练教练”和“游泳训练教练”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其中宁波市奉化区融媒体中心“摄像制作”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为现场拍摄、视频剪辑,“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为新闻播报、活动策划主持;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船长”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为航海仪器的综合使用、信号识别、船舶操纵避让、靠离泊及航线设计,“大管轮”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为机电设备故障诊断及排除、动力设备的调试拆、自动化设备的运营管理、轮机设备操纵与使用等;宁波市奉化区少体校“田径训练教练”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为田径专项运动技能、运动水平和教学能力,“篮球训练教练”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为篮球专项运动技能、运动水平和教学能力,“游泳训练教练”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为游泳专项运动技能、运动水平和教学能力。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宁波市奉化区融媒体中心“摄像制作”和“播音主持”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船长”和“大管轮”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少体校“田径训练教练”、“篮球训练教练”和“游泳训练教练”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宁波市奉化区融媒体中心“摄像制作”和“播音主持”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船长”和“大管轮”岗位,宁波市奉化区少体校“田径训练教练”、“篮球训练教练”和“游泳训练教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需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对象,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宁波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入围体检对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或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8681510、88570527。
 
    附件: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fh.gov.cn/art/2023/8/31/art_1229105722_4305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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