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龙泉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1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报名地点:龙泉市财政大楼二楼会议室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龙泉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龙泉市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和《龙泉市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流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1名。具体的招聘国企、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龙泉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六)户籍要求以2023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27日,“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各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均以2023年4月27日为时间节点。
(七)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截至2023年4月27日,仍在龙泉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可凭相关证明报考龙泉市户籍或龙泉市生源的岗位。
(八)龙泉市属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不得报考,龙泉市外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九)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4月27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一)回避情况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
(十二)符合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龙泉市财政大楼二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填写《2023年龙泉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外委培生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
报考本次龙泉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需同时报考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1:00,请考生把握好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考生未报考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或报考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报考本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笔试
本次龙泉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取自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国有企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参加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详见《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国有企业招聘不再单独进行笔试考试。
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按照报考相应国企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若国企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同时已入围2023年龙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龙泉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开招聘,根据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入围面试对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实施前48小时以内,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招聘企业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等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一)各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企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设置和审核。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企业审查确定。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企业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企业。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企业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0578-7760639
中共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578-7760022
附件:
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3/4/18/art_1229426774_5102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