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台州市温岭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170人)

2022-06-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浙江台州市温岭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7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9时-7月3日17时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推进现代社区建设,配强社区组织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温岭市计划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7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    温岭市民政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391258/index.html)
 
  2.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其中,温岭市民政局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招聘对象
 
  温岭市户籍或温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面向在城市社区全职工作的非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是指未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的社区两委干部、专职网格员、流动人口管理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临聘雇员。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部分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条件,具体条件以《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一览表》为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9时-7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30日9时-7月4日12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具有社工证的报考人员将社工证原件扫描件(照片)传至邮箱:mzjzk﹫126.com,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温岭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民政局、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取消招聘计划的已报考人员,请于7月4日12时-7月4日16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7日9时-7月10日11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写作、社区理论和实务等。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不重复累加,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3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若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笔试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由温岭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本人户口簿;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须提供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可视同为国内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职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成中每项分数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排位前后。
 
  八、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由温岭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民政局、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注意事项
 
  1.年龄、任职期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户口。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2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2年6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招聘序号017、018、019职位中,如出现该职位拟聘用人员总数少于招聘计划总数时,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
 
  5.招聘序号017、018、019职位,由温岭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组织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用手续。择岗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并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7.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8.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项
 
  1.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群工作,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待遇按温岭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温岭市民政局、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0576-89961711;监督电话:0576-86141160。
 
 
 
  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
 
  温岭市民政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new.wl.gov.cn/art/2022/6/22/art_1551606_58997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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