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引进64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17:00为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本次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64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50周岁及以下为1971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是指2022年1月19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和专业工作经验。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资格比选、面试面谈、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17:00为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XXX(用人单位)—XXX(岗位名称)—XXX(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
1.《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引进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含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等能证明在校期间表现的相关材料;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规培合格证等,事业在编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从事工作岗位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执业证书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社保缴费记录(需体现缴费单位)等为准。
(二)资格审核
区卫健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及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比选
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资格比选,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若符合条件人数较多或资格比选有困难的岗位,可组织开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
(四)面试面谈
由专业评审团对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面谈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
面试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1.经面试面谈、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3.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考生应在考试前28天申领浙江“健康码”。浙江“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或带星号,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和外省旅居史,考前21天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人员及同时空伴随人员,考前14天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的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和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人员,须按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解除健康管理措施并持有首场考试前2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管控中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其他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应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和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院排查等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应如实申报考前28天期间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省、市防控策略调整而及时更新,不另行公告。
五、待遇及其他
(一)符合我区人才新政相关条件的对象,兑现引进人才相关激励政策:
1.对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6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12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对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3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60万元左右)。基层副高每年发放1万元人才津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年内给予每人3万元生活补助。
3.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30万元左右),三年内给予每人1.5万元生活补助。
4.新引进到医生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购房补助按相同层次人才补助标准的120%执行;新引进急需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参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5.对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新引进人才,按照人才层次分别给予省级领军3000元/月、市级领军2000元/月、区级领军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6.对新入选市“115 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人员,三年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 5 万元、2.5 万元、1 万元人才津贴补助。对入选区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各行业人才,荣誉期间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人才津贴。
(二)本次公开引进的柯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柯城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和柯城区妇幼保健院的人员聘用后实行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
(三)按照柯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本次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岗位均为专技岗位。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请勿报名。
(四)引进人员在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期间不得申请调动。对服务期未满5年而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招聘联系电话:
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70-3393720;
柯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0570-8560186;
柯城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0570-8770061;
柯城区妇幼保健院:0570-8035166;
柯城区医共体分院:0570-3037330。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网址: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
六、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引进人才工作公平、公正,在引进人才期间,区纪委监委驻柯城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引进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本公告由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kecheng.gov.cn/art/2021/12/30/art_1229494527_4852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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