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选聘公告

2021-10-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选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负责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承担基层社会治理各类信息收集整理、综合研判分析和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等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运行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宁波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2.符合调入单位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等任职资格要求;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有关回避的规定要求。
 
  (三)选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选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选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综合管理岗 2 1.协调指导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运行和协调指导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行政工作。
2.承担基层社会治理各类信息收集整理、综合研判分析和风险预测预警预防
中文、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大市 中共党员,熟悉基层社会治理综治业务,有相应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2 日常系统维护和数据运行分析,管理系统维护和数据运行分析,项目系统研发和数据完善 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大市 熟悉社会治理系统网络平台,有计算机类专长,年龄30周岁以下。
 
  注:1.学历和学位取得时间以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已经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试用期未满,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区县(市)以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择选拔或组织调配的人员,在镇乡(街道)工作不满5年或不满地方和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工作时间、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月。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予补报。
 
  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下载并填好《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报送15824503538@163.com邮箱(文件名备注:姓名+报名资料)。
 
  2.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10月23日,选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向报名人员电话说明(或邮件回复)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选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选聘。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在平安宁波网(http://www.panb.gov.cn/)公布,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通过的考生。资格确认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平安宁波网上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报表(甬行码绿码、行程卡)参加笔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技术岗位上机测试,下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选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按照分数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平安宁波网上公布,届时将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安排在面试前,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凭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健康申报表等材料,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各50%合计总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平安宁波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三)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取消相应选聘岗位。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在平安宁波网站(http://www.panb.gov.cn/)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平安宁波网站(http://www.panb.gov.cn/)公告栏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2.选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 此次选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宁波市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咨询电话:0574-89182453。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183518。
 
  附件:
 
 
 
  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10/13/art_1229114380_3791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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