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浙江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9时至4月16日16时,笔试内容为考核综合及相关专业知识运用能力,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发改委同意,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是宁波市发改委所属的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全国经济信息系统的成员单位之一。主要承担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研究和分析;全市社会发展形势监测分析及评估体系数据库建设;全市区域范围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参与信用建设政策、法规和重点问题研究,推动信用应用等工作,以及承担数字宁波建设、市发改委数字化改革等相应辅助支持工作;营商环境监测分析、组织参评等工作,协助谋划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信息

技术

专技

1

数字化改革研究;数字化改革相关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本科阶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研究生阶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

经济

研究

专技

1

(女)

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及运行监测,营商环境监测分析、组织参评等工作。

本科阶段: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

研究生阶段: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社会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技

1

(男)

 
  注:1、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时间:2021年4月14日9时至4月16日16时。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17日9时至4月20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至4月21日16时。
 
  已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4月22日9时至4月23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 元/科/人(浙价费〔2018〕21 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发改委(http://fgw.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发改委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考核综合及相关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发改委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同时在市人社局网及市发改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6081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77
 
 
  宁波市发改委
 
  2021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3/29/art_1229114380_3716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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