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3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报名地点:各招聘幼儿园园务办。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我市幼儿园2020学年师资需求状况,经批准,平湖市部分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5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幼儿教师53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历届生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平湖市户籍,或平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8月8日至2002年8月8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体检标准。
5.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岗非事业编制合同教师不属于本次报名范围。
三、工资福利
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教〔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时间一天(上午8:30—下午15:30)。
报名地点:各招聘幼儿园园务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2)。
目前已在我市民办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初定8月上旬。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数1~2名的按1:3比例、3~4名的按1:2比例、5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和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学综合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各5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和考察参照教师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平湖网和平湖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同类别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委办发〔2019〕13号)相应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招聘计划表
附件2.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应聘报名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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