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金华婺城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0-07-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浙江金华婺城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54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7月9日17时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婺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社区工作者54名,其中面向35周岁以下的人员招聘50名(男性25名、女性25名)、面向35周岁及以上人员招聘4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
 
  2、户籍:(1)金华市(含金华市各县市区);(2)非金华市户籍,需提供在金华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依据;(3)2020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3、年龄:面向35周岁以下人员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面向35周岁以上人员指:男性35周岁-50周岁(1985年6月30日至1970年6月30日出生)、女性35周岁-45周岁(1985年  6月30日至1975年6月30日出生)。
 
  4、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7月9日17时止。
 
  报名方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招聘邮箱:wuchengsgzp2020@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身份证号”。(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情况)。
 
  报名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须有个人承诺签名);2.户口本扫描件(非金华市户籍的还需提供在金华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依据扫描件);3.个人身份证扫描件;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片,文件大小为2KB-200KB,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像素为144×192,照片文件以“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jpg”命名;6.有加分项的,根据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请按序编号压缩打包发送。
 
  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将于2020年7月20日-22日发送到报名考试人员邮箱,自行下载打印(要求彩色打印)。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本准考证。
 
  资料审核:入围面试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带扫描件及原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分值)+(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如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酌情减少该招聘计划人数,将减少名额转向其他人员计划招聘人数。
 
  (2)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50%)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婺城区政府网(http://www.wuch.gov.cn/)。
 
  (3)加分项目与分值:
 
  1、职业资格加分:考生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社会工作师加1.5分,中级社会工作师加2.5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3.5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
 
  2、退伍军人加分:评为优秀士官(士兵、义务兵)或嘉奖加1分/次,荣立三等功3分/次,二等功5分/次,一等功8分/次,荣誉称号12分/次,按最高一级加分,加分不累计。考核材料依据个人档案为准;
 
  3、社区工作经历加分:具有婺城区(不含开发区)纯城市社区工作经验的且在岗的,截至招聘简章公布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每满1年加1分,不满1年的不予加分,最高可加5分。以社区发放的工资单为依据。
 
  考生有加分项目的,请在笔试后5天内,将相关依据资料原件提供到婺城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电话82323683)。加分所得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由区民政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民政局组织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或在公示聘用前有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由街道(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时须签订在社区至少服务5年的承诺书。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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