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庆元县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6日16:00。笔试包含《综合素质测试》,需要的考生可参考考2020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35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规程》的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20年7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庆元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视同庆元县户籍;
4.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5.部分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附件1;
6.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近三年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其中,担任社区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0年7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中,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3日期间出生),其中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部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6日16:00;网址: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17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且在网上报名期限(2020年7月13日9:00-7月16日16:00)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17日16: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2020年7月21日16:00),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20年8月3日-8月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报考庆元县青少年宫舞蹈教师、庆元县乡镇文化中心站音乐表演(1、2)、庆元县文化馆舞蹈编导等四个岗位,需先进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5)报考庆元县民兵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4的比例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军事技能测评合格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专业素质测试(军事技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评)对象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20年8月8日;
2.笔试科目:上午 9:00—10:30 《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二证缺一不可。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围面试),并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庆元县青少年宫舞蹈教师、庆元县乡镇文化中心站音乐表演(1、2)、庆元县文化馆舞蹈编导等四个岗位按专业素质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庆元县民兵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军事技能测评合格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对学历进行网上查询验证)。入围面试人员填写《2020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书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等内容)>;4.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资格复审书面材料),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庆元县青少年宫舞蹈教师、庆元县乡镇文化中心站音乐表演(1、2)、庆元县文化馆舞蹈编导等四个岗位总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考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考《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供报考所需毕业证书(2020年应届生)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8-6122610)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它事项(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
2.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进行设置。
3.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或全日制本科”的,所学专业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4.高学历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该岗位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6121321;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6122610。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