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2020-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6月27日9时-6月29日17时。笔试科目包含“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人社部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66名。本次招聘分为面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两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具体条件如下:
 
  (一)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户籍或原籍为瑞安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户籍或原籍为瑞安市的高校毕业生(或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入学录取时为原“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毕业生可报考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相应岗位,户籍放宽至浙江省范围,其它条件不变;报考汽修、工业设计、特殊教育等岗位的毕业生,户籍放宽至浙江省范围,其它条件不变。
 
  所有报考对象(除报考财会、校医岗位外)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岗位,学前教育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先上岗、再考证”原则,可先行报考,其它条件不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职高专业课相关岗位的毕业生,可先行报考,其它条件不变。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0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数
 
  鉴于个别学科及部分山区学校师资紧缺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高中地理、高中历史、高中政治、特殊教育、工业设计、汽修等岗位及市第七中学、市第八中学的岗位(除语文、数学外),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详见《2020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7日9时—6月2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27日9时—6月30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7月1日9时—2020年7月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
 
  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现场改报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0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设在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3室(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本人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财会、校医岗位的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约50分,共计100分,两科合卷考试。
 
  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约30分和70分,共计100分,两科合卷考试。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招聘人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财会、校医岗位若末位出现并列分者,则对并列分者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若末位出现并列分者,并列分者一起进入资格复审。
 
  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相同招聘岗位名称的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如没有相同招聘岗位名称的,则以同一招聘类别区域的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为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0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师范类),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以瑞安原籍为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职高专业课、校医、财会岗位除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不用提供本项材料。
 
  (4)学历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并提供(确因受疫情影响而延期毕业的,须出具所在院校证明)。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原“985”“211”及“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社会考生: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0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户籍为条件的报考人员,其瑞安户籍落户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26日;以瑞安原籍为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职高专业课、校医、财会岗位除外)。已取得教师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书的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及本人未在户籍地以外参加社会保险的承诺书。瑞安市内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可在瑞安市社保中心或各社保所开具。
 
  (4)学历证书。须提供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原“985”“211”及“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它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除财会、校医外的其他岗位需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考察
 
  财会、校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除财会、校医外的其他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学历证书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则取消考察资格;确因受疫情影响而延期毕业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考察工作顺延。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财会、校医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统一组织单向选择学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择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调至瑞安市教育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本次聘用人员,聘用在教师(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财会、校医岗位上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统一为12个月。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的“先上岗、再考证”条件报考的,在12个月的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职工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非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0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四)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5802320,瑞安市人社局事业科0577-65812876。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92235/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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