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选调优秀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5人。报名时间:6月19-24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温州市教育局11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在编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全国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教龄3年(即2017年9月前参加工作)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教学经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并持有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师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心理健康。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县级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及以上;
②县级课堂教学、教师基本功、学科素养评比二等奖、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③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教育类综合荣誉获得者;
④优秀学科竞赛教练(辅导学生竞赛获教育部门组织的地市级二等奖、省三等奖及以上);
⑤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包括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研究生学历);
⑥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⑦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优秀教师。
二、具体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附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岗位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人才引进:
1.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曾获市(地)级及以上教学荣誉;
3.辅导学生竞赛获教育部门组织的市(地)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被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市(地)级及以上优秀指导师称号;
4.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办法
(一)网上报名
6月19-24日,应聘人员要通过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http://rczp.wzer.net)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可更改报名岗位。网上报名要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并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二)资格初审
6月19-26日,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注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次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三)综合比选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6月27-30日,用人单位通过面谈,按1:2择优确定考核建议人选,不足上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
(四)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
7月1-3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考核建议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经审核,考核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
四、考核程序
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为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应聘人员根据抽取的课题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考试前准备45分钟(应聘人员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教学设计一律手写),考核时间15分钟,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有板书。
模拟课堂教学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取5位评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入围人员和调剂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人员,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但未被确定为报名岗位拟入围对象的应聘人员,在其他学校有相同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和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被确定为拟入围对象,拟入围名单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wen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未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办理入职手续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告知事项
1. 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 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3. 咨询和投诉电话
(1)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577—88286875。
(2)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4. 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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