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9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杭州市下城区中河立交桥北侧桥下,深蓝广场东门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点。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下城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9名,男性104名,女性45名,涉及分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社区警务、街面巡逻、刑侦、巡特警等工作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3. 户籍不限;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男性(巡逻、抓捕、上夜班等);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有保安经验的优秀保安员、部队优秀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
(2)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合同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到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首期签订劳动合同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辅警。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的保障标准(含按政策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体检费、午餐补贴、夜餐费等另行保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应聘人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杭州市下城区中河立交桥北侧桥下,深蓝广场东门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点,联系电话:85239830;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符合放宽应聘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面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旬,具体以通知为准。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科目: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男、女4x10米往返跑,纵向摸高。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报名点公告。
(三) 笔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现场通知为准。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综合成绩排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体检标准参考人民警察相关标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六) 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面试、体能、笔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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