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衢州市市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0-04-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浙江衢州市市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8日9时—5月6日17时,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转任办法》(衢市组通〔2019〕2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此次共有33家单位推出43个职位,公开选调63名公务员,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职位选调范围为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且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部分职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4月27日起报考人员可通过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2020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各选调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直接联系《职位表》上公布的单位电话。
 
  (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8日9时—5月6日17时,本次公开选调通过钉钉软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报名需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县(市、区)报考人员需当地组织部门同意盖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钉钉发给拟报考单位联系人,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核。选调单位同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钉钉的方式反馈给报考人员。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通知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2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职位计划数。选调职位被核销的,选调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可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发放准考证。时间:5月8日—5月9日,选调单位负责制作并向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时间:5月10日—5月17日。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选调单位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
 
  五、考察和体检
 
  本次选调实行差额考察。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为2:1。对于选调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 1。
 
  各选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注重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的表现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选调单位党委 (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各选调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拟参加考试人员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健康状况申报异常、未取得健康码或健康码不全是绿码、与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阳性检测者)有接触史、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或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的,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告和请假,暂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同时,各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稳妥有序,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职位计划表附监督电话)。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对选调职位设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7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