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招聘公告

2019-05-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浙江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8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关于2019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qz.gov.cn/);
 
  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网址:www.qzwsj.gov.cn)。
 
  二、招聘范围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社会人员招聘:面向全国,户籍不限。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国外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4.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5.定向培养对象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3年5月15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8年5月15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15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 15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工作经历是指2019年5月15日前累计的从医经历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5月8日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人才网、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网址:衢州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http://182.92.48.108:83)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19年5月15日9:00—17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医院负责。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5月19日9:00—5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衢州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考生应于2019年5月19日16时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2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拍照发到指定邮箱(87988654@qq.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五)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紧缺岗位儿科、妇产科、急诊、影像类按1:2比例开考),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核减计划将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向社会公布。
 
  报考岗位被核减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务费。
 
  (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衢州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详见考试大纲公告,公告通过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发布,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19名及以下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20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5)一寸免冠近照1张。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陆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2.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
 
  3.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十)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十一)考核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包括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考试大纲、核减指标公示、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在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电话:0570-3081059),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7.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若遇衢州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衢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0570-3074577、0570-3081059。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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