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14人,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7日下午17时。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系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其前身是由杭州市经委系统所属的杭州机械、化工、纺织、丝绸、轻工、西湖电子等六所学校合并而成的杭州职工大学,1998年筹建,2002年正式建立。详见学校官网:www.hzvtc.edu.cn。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4人。
  招聘条件须符合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时间: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7日下午17时。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投递的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hzy_rczp@126.com)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以邮箱实际收到有效报名材料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7日。
  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邮件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参考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三)公布不开考及核减岗位
  2019年4月18日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四)查询及改报
  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9时—2019年4月19日上午12时。
  已报名人员可登陆我校官网www.hzvtc.edu.cn查询报名情况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和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发送报名邮件更改报考岗位,改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上午12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4月20日上午9时—2019年4月20日下午16时。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稿到我校行政楼405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③相关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⑤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时间:2019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为综合卷,试卷满分为100分,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试卷采用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2019年4月29日在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2、面试。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届时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参照杭州市公务员录用相关办法进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单位内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职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56700025 联系人:夏老师
  邮编:310018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校纪委办公室(0571)56700017
  本公告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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