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市金融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03-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宁波市金融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宁波市金融办综合管理处,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710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宁波市金融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金融办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是一家正处级事业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区域内金融产业发展服务和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产业促进发展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产业研究、保险产业研究和保险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承担本市金融、保险发展其他辅助性、事务性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金融办综合管理处,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710室,电话:0574-89185882、0574-89185853邮箱:21726095@qq.com,联系人:申屠老师、叶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市金融办网站(http://www.nbjr.gov.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工作经历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3月19日在宁波市金融办网站(http://www.nbjr.gov.cn)上公布。2018年3月28日至30日,招聘单位将通过邮箱将准考证发送给考生,由考生在报名预留的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局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金融办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请进入面试人员关注宁波市金融办网站的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在网上同时公布)。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日内在宁波市金融办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金融办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889
  宁波市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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