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州市安吉县民政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协理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协理员工作人员15名,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8∶30-12:00 13:30-17∶00;报名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安吉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协理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吉县《关于做好新时期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7]18号)文件精神、《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安吉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协理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
2、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条件按照附件1确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 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安吉县常住户口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以2018年2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8∶30—12:00 13:30—17∶00;
报名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报名材料:
1、《安吉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协理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
3、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报考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8年2月1日。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备注:报名对象材料不齐者,可先报名(写下承诺书),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缺失材料送到报名点,否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市场共同负责。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1个岗位,开考比例为1:2,不足开考条件的,不开考。
(四)加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科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
3、退役士兵:加2分。
备注:以上加分项均加在笔试成绩中。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中旬,考生可通过安吉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ajrczp.com 或浙北人力资源网:http://www.zbrlrc.com/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替补),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对象在县人力资源网、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办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含3个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进入面试的对象可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由安吉县民政局负责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网、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从事的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工作,急需用工(录取后立即上岗)系本次编外用工客观实际现状,所以对不能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二)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统一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录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获得奖学金等第、次数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录用人员在半年内离职带来岗位空缺的,可从本次面试环节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前一录用人员签约之日后6个月内。单位之前招录的编外人员离职,若和本次招聘属于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同一要求,也可视情况,予以替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安吉县人力资源网、浙北人力资源网查询。联系电话:0572-5222210。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安吉县民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编外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八、考核办法及待遇
1、民政协理员受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县民政局出台考核办法按年度进行考核并落实奖励政策,对招录的民政协理员出现违反《安吉县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人员,我们将予以辞退。
2、民政协理员要求在录取后两年内取得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职称,三年内未取得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工资下浮10%。
3、工资收入参照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本次招考所有程序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安吉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