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浙江省警卫局接收现役警官简章

2018-01-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浙江省警卫局接收现役警官简章已公布,2018年,我局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若干名,报名即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截止根据报名情况,在初步简历筛选的基础上,组织进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和知识能力考试。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并组织进行政治审查。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可参考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浙江省警卫局接收现役警官简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浙江省警卫局是武警建制的公安现役部队(也称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担负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大活动安全的重要任务。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开选拔接收,我们在美丽的西子湖畔真诚地欢迎您加入到这支充满青春活力、英姿飒爽,具有辉煌历史的英勇队伍,和我们共同续写更加绚丽的篇章!
  一、计划接收人数和专业
  2018年,我局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若干名,具体专业及要求如下:
  公安学类: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及公安情报学专业,男,本科;
  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男,本科;
  管理学:会计学,男,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等专业属专业技术岗位,公安学类专业为军事行政岗位)
  二、接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合格,忠诚可靠,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入围者将政审)执行。
  (二)文化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收: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具备《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08]379号)中的下列条件: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4、29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2)双眼裸眼视力,拟补充到军事行政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3)其他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入围者将体检),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疾病,心理健康,五官端庄,体形协调,反应敏捷;
  (4)体能和体重符合《公安警卫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在符合接收条件的基础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接收对象必须服从组织管理与分配。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三、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即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截止。报名方法为将个人简历表(须注明身高、视力)、近期免冠照和全身生活照建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方式:XX大学—XX专业—姓名。
  2、综合考察。根据报名情况,在初步简历筛选的基础上,组织进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和知识能力考试。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并组织进行政治审查。
  3、签订协议。结合综合考察和政治审查结果,按照招录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签订协议书。
  接收的大学生参加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将办理入伍手续,下达任职授衔命令,享受现役军官同等政治待遇和薪金标准待遇等。本科学历大学生首次定职副连级、中尉警衔。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山路8号,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人:王干事
  咨询电话:0571-87287323,传真电话:0571-87287326
  电子邮箱:2634331412@qq.com
  特别声明:我局只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接受报名信息,只通过指定咨询电话接收咨询,相关通知信息也只通过指定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请广大考生认真鉴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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