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桐庐县信访局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用工)1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桐庐县信访局114办公室(迎春南路298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桐庐县信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桐庐县信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年龄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具体岗位要求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性别不限;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桐庐县信访局114办公室(迎春南路298号)
3.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64212708
4.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填写《报名表》(附后);
四、招聘办法、原则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信访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本公告由桐庐县信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