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舟山市嵊泗县招引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已公布,公开招引紧缺专业人才6名,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6日(共3天),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嵊泗县公开招引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嵊泗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引进部分紧缺专业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引紧缺专业人才共6名。(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该网站为发布考试、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人员需已取得对应学历的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27日。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引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6日(共3天),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籍证明、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2017年嵊泗县公开招引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一份,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2017年嵊泗县公开招引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sgwyk@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引的A类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B类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1.A类岗位考试一般采取面试比选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进行加试。
2.B类岗位考试方式为技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技能测试为基础护理操作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合格才能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考试结束后,将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3.若A类岗位出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引进计划数3倍以上的:护士岗位考试采取B类岗位考试方式;其他岗位考试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4.考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1570,监督电话:0580-5592687。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