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17人公告(二)

2017-07-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17人公告(二)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午8时-11时,下午3时-5时),报名地点: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宁波市扬善路42-46号,九楼)。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省文明医院、爱婴医院、平安医院、绿色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宁波市职业病医疗救治中心。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补助。医院现核定病床800张,实际开放病床968张,设有内、外、妇、儿、重症监护室等24个病区及手术麻醉科,开设60多个专家专科门诊。医院现有职工1186人,高级职称291人,其中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1

急诊科

专技

2

承担急诊科病人接诊、诊断、处置等工作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 历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2

妇产科

专技

1

该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3

全科医学科

专技

1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医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全国

历届生:具有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4

影像

诊断

专技

1

承担放射科常规X线投照,CT、MRI、DSA等放射技术和诊断工作。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5

影像

技术

专技

1

掌握放射科常规X线投照,CT、MRI、DSA等放射技术工作,适宜男性。 .

医学影像技术或医学影像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浙江省

6

男护理

专技

10

承担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主要负责急诊、手术室、内镜中心及ICU等特殊科室工作。

护理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7

组织人事科

专技

1

承担日常组织人事管理、科研等工作,须经常加班和出差,适宜男性。

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 ;

全国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备注:属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报名,但须于2017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允许历届人员报考的岗位,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17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午8时-11时,下午3时-5时),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宁波市扬善路42-46号,九楼)。
  2、联系方式:电话:0574-87355643,邮箱:ndfyrs@126.com,联系人:卜老师。
  3、报名办法: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和成绩单)、执业医师资格、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因本次与市卫生计生委属医院同步进行招聘,所以已填报其他市级医院的考生不要同时应聘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财综字〔2007〕2号文件规定4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根据往年报名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妇产科、全科医学科医生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全科医学科医生岗位的招聘信息将在丁香园生物医药科技网站发布。
  本次招聘护理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其他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或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考生。
  7、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7月 24 日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妇产科、全科医学科和影像诊断医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组织人事科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和经济理论、法律常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内容)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卷面总分均为100分。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护理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护理岗位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妇产科、全科医学科、影像诊断岗位考试总成绩即为面试,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即两门课目成绩相加再除以4;其中护理岗位按两门课目200总分成绩中英语占30%、专业占70%计算再除以4)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没有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凡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录用起三年内取得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医院将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
  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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