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六大常见问题答疑

2017-03-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根据考生提问反馈,总结了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疑问解答,以供参考。
  一、考生报考时,是否只需要了解省里公告规定的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
  答:各市、县(市、区)对于招考的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有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请广大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对照报考职位所在地的招考公告。
  二、2017年报了四级联考职位的,还能兼报紧缺职位公务员和选调生村官招考吗?
  答:2017年四级联考、紧缺职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选调生村官和特警招考同时开始报名工作。考生只能选其中之一报考,不得兼报。
  三、未在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注册报名的人员,能否在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再次报名?
  答:不能。注册报名的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在考录系统(gwy.zjhrss.gov.cn)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四、初审不通过人员,在查询并再次报名中应注意什么?
  答: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已报考人员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提醒考生在再次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计划表,并尽早报名,以提高报考的成功率。
  例:某报考人员3月25日12时再次报名,根据公告规定,招录机关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的3月26日9时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结果为未通过。该报考人员由于超出3月25日17时的报名截止时间,不能进行再次报名。
  五、有关两年基层经历认定问题,需要向哪里咨询?
  答:请向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
  六、对报考专业审核有异议时,向哪里咨询?
  答:资格审核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对专业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先向其咨询。对专业等条件的审核有异议的,可以向招录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核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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