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继续专设残疾人招考岗位 22个岗位专招残疾人公务员

2017-03-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讯:近日,2017年度浙江省公务员四级联考正式发布公告,公告中继续实施专设残疾人公务员岗位招考。
  与往年相比,这次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公务员考试中专设残疾人公务员岗位,但实现了省市县联动,加大了岗位供应力度,自2015年推出4个省级机关岗位、2016年6个市推出7个岗位后,2017年共推出24个残疾人公务员岗位,其中统一招考22个,选调等其他方式2个,岗位数量逐步增加。
  而且,在这些岗位中,类型逐渐多元化,还不乏一些热门岗位。像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部分市县就业局、农业局、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党政机关单位都提供了残疾人公务员岗位。
  残疾人报考这些岗位的学历等条件限制逐步放宽了,此次招录的残疾人公务员,对性别、学位都没有设限,基本条件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历为本科或专科,可以为全日制学校毕业学生,也可以为非全日制学校具有相应学历毕业生。此外在户籍方面要求当地户籍或生源,省级机关面向全省,并且继续实施免收考试费。
  根据招考公告要求,2017年3月11日0时开始考试注册及报名。广大残疾考生可以通过各平台查询岗位信息或注册报名。
  专设残疾人公务员岗位报考步骤为:考生需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从去年开始,省里各有关部门就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尚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安置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省残联主席团组成单位、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行政编制67人以上的机关单位,须报送2017—2018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具体计划,并要求到2018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至少有1名残疾人在本单位安置就业,为残疾人就业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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