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市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第三次)

2016-12-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宁波市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第三次)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15-16:15,报名地点: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笔试科目为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宁波市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第三次)
  我院是一家专业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设施完备,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乙等公立医院。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我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余姚市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余姚市常住户口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其中护理学(助产士)专业毕业生放宽至宁波大市生源或宁波大市常住户口。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眼视光技术及中药学专业毕业生不限生源与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总务后勤(消防安全管理)职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报考者所持的学历证书须符合招聘职位参加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4.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16年12月26日。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7年1月4日-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15—16:15
  地点: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有户籍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应聘临床医学(从事医疗秘书工作)、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眼科技术、护理、助产及中药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2)面试:先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职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人数的,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2.应聘挂号收款职位的人员参加打字测试和面试。(1)打字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人事科通知为准。(2)面试:先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职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人数的,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3.应聘总务后勤(消防安全管理)、服务中心(预约转诊)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以人事科通知为准。(2)面试:先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人数的,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打字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等。其它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临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本简章由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121790;监督电话:0574-6212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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