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16-09-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嵊州市北直街37号嵊州大厦四楼411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经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嵊州越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公开招聘演员(小生)、音响主操各1名;嵊州越剧艺术学校公开招聘花旦剧目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9月22日至1998年9月22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嵊州市北直街37号嵊州大厦四楼411室。
  3.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随带1寸免冠近照2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考《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考生在报名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23日。
  (四)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5〕78号)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五)报考人员为农业户口身份的,聘用时须办毕“农转非”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33197
  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01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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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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