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协管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523办公室(乐清市伯乐东路557号行政服务管理中心第三办公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可结合2016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教材进行复习。详情如下:
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协管员招聘方案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录协管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名额及性质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居民协管员共7名。本次招聘的协管员不纳入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管理范围。
三、招聘范围、报考条件
(一) 对象
具有乐清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9后出生),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认真负责,执行力强,有较高的数据分析能力和综合文字处理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4、符合招聘所需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治安拘留等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等不良记录;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情形的;
4、曾被其他用人单位辞退或者除名处理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523办公室(乐清市伯乐东路557号行政服务管理中心第三办公区)
3、报名方式: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新居民局集中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提交的《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乐清人才网、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网站(www.yqlgj.com)下载。(表格附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提前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指标 2:1比例确定。对参加面试考生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进行综合考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50% + 面试成绩x 50%,按指标分类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考生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比例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在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局网站(www.yqlgj.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较严重问题的,查证属实后不予聘用,因公示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合同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本次招聘的协管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与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二)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季度奖金、保险及其他。
六、其他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由新居民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6188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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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