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以及技能条件;
(三)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6年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三)具有苍南户籍或苍南生源高校毕业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面向符合条件的县聘计划生育临时工和全县村居计生服务员招聘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面向201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从苍南县登记入伍且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2015年退役士兵;
②从苍南县登记入伍,入伍前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于2015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且首次参加我县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
(六)报考面向公安协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在苍南县公安系统已连续从事公安协辅警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工作人员。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均统一截止到2016年8月11日。报考人员须在8月1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8月9日0时-8月11日24时。
网址: http://www.cnrsj.com (苍南人才网),报名入口:http://tp.cnrsj.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报名不足1:3比例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8月12日0时-8月14日24时。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6年8月17日0时-8月18日18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苍南县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8时。
4、现场缴费
时间:2016年8月23日-8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作放弃报名资格。
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二楼)
现场缴费须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苍南生源需提供有高校入学时本县迁出记录的户口簿)、学历(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自行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报考面向“201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提供退伍证等。
③报考面向“公安协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提供经所在单位、县公安局初审通过的《面向公安协辅警人员招聘岗位资格审核表》(附件3)。
④报考面向符合条件的县聘计划生育临时工和全县村居计生服务员招聘岗位的人员出具所在乡镇、县卫计局审核通过的《苍南县报考计生岗位资格审核表》(附件4)。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9月5日0时-9月9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苍南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次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基本素质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无面试(技能测试)岗位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两门成绩之和需等于或高于所有参加考试人数两门总成绩的平均分,才能进入资格复审。报考县体育运动学校岗位,按招聘岗位1:3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考生的两门成绩之和需等于或高于所有参加考试人数两门总成绩的平均分,才能进入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对象。如遇入围考生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分高者优先;两门成绩都相同者,需另行加试。资格复审通知和具体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不另行给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入围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苍南生源需提供有高校入学时本县迁出记录的户口簿)、学历(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自行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退伍证等。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体检资格。上述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技能测试)
报考县体育运动学校岗位的考生需进行面试(技能测试),其他岗位均不组织面试(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技能水平,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规程另行通知。面试(技能测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无面试(技能测试)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网、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网、苍南县人才网发布。
2、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5、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8月1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截止2016年8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7、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77-68881517、68881508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