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12月19日报名
2015年12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期间,报考者持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到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517室(竞舟路228号)报名。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县(区)级以上社险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须加盖公章)。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2月23日9:00-16:30到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竞舟路228号)5楼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区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除外)。区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测试组成,笔试占40%,面试占30%,文字速录技能测试占30%。笔试类型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卫生系统医技岗位的笔试加考卫生专业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基础知识可结合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在体检、考核中,如有以下情况可依次递补:1、体检或考核不合格;2、体检、考核阶段经确认放弃的。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西湖区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