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宁海县卫生计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8人)

2015-11-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宁波市宁海县卫生计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8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12:30,具体地点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宁波市宁海县卫生计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8人)公布如下。
  2015年宁波市宁海县卫生计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8人)
  为加强我县卫技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时间和办法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温州医科大学校园招聘会: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12:30,具体地点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
  (二)招聘办法
  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招聘团赴医学类高校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需随带贴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的《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现场报名确认。11月28日上午报名,下午安排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拟签协议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拟聘用人员不足招聘指标的,则赴其它高校另行组织招聘。
  四、体检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已签协议名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考核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未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发文公布,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与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且须在聘用后三周年内(从聘用发文日起算)取得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八、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59973980、59973968
  2.报名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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