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卫局2016年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浙江省警卫局是武警建制的公安现役部队(也称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是公安机关的重要部门,担负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大活动安全的重要任务。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开选拔接收,我们在美丽的西子湖畔真诚地欢迎您加入到这支充满青春活力、英姿飒爽,具有辉煌历史的英勇队伍,和我们共同续写更加绚丽的篇章!
一、计划接收人数和专业
2016年,我局计划接收大学生干部8名,具体要求如下表:
学科类别
|
专业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要求
|
文学
|
英语
|
2
|
男
|
硕士
|
外语基本功扎实,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英语专业八级或相当水平;口语流利,口译能力强,具有同声传译能力者更优。
|
法语
|
1
|
男
|
硕士
|
工学
|
通信工程
|
1
|
男
|
本科
|
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全面,实际操作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强,有科研成果者更优。
|
安检防爆或安全工程
|
2
|
男
|
本科
|
管理学
|
财务管理
|
1
|
男
|
本科
|
具有系统全面的财务理论知识,熟悉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工作认真仔细,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学习、分析能力。具有会计专业职称或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者更优。
|
医学
|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类
|
1
|
女
|
博士
|
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全面,有丰富临床经验者更优;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熟悉针灸推拿者更优。
|
备注
|
工学、管理学、医学三个学科类别属专业技术岗位,其余为军事行政岗位。
|
二、接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合格,忠诚可靠,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警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入围者将政审)执行。
(二)文化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具备《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 [2008]379号)中的下列条件: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4、29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2)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计算机专业视力不低于4.3),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3)其他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入围者将体检),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疾病,心理健康,五官端庄,体形协调,反应敏捷;
(4)体能和体重符合《公安警卫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在符合接收条件的基础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三、福利待遇
接收的大学生参加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将办理入伍手续,下达任职授衔命令,享受现役军官同等政治待遇和薪金标准待遇等。本科学历大学生首次定职副连级、中尉警衔。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2月15日。
2、报名方法:将个人简历表(见附件)、近期免冠照和全身生活照建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方式:XX大学—XX专业—姓名。
3、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南山路8号,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人:王干事
咨询电话:0571-87287323,传真电话:0571-87287326
电子邮箱:26343314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