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为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为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为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牌子,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5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要求报名时已取得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20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5年10月3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卷)》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卷)》
(考试大纲参阅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样式见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gsj.zj.gov.cn/zjaic/);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0571-88385213;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767182(刘先生)。
附件: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