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州市吴兴区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2015-07-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湖州市吴兴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38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7月18日(星期六)8∶30-15∶30。报名地点:湖州师范学院燕英体育馆。笔试内容为公共行政能力测试(含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内容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湖州市吴兴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湖州市吴兴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8人)
  为进一步加强吴兴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此次32家招聘单位,推出招考岗位37个,共计招聘38人。具体详见《吴兴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生源不限,个别岗位对户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社会其他人员,户籍不限,个别岗位对户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相关条件详见《吴兴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解释。
  说明:①招聘岗位有关于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专业证书、工作经验要求的,计算或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10日。
  ②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
  ③部分岗位资格条件中涉及“工作经验”且明确范围或内容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④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具有在县、区级以下(不含县、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⑤证明材料格式见《吴兴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验证明》(附件3)。
  ⑥各类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等)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明确身份,并在接到面试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资格。退役士兵报考有关政策按上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7月18日(星期六)8∶30—15∶30
  报名地点:湖州师范学院燕英体育馆
  报名材料:
  应届毕业生,持《吴兴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凭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报名。
  社会人员,持《吴兴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报名。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报名者同时还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交纳考务费40元。《吴兴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报名人员自行从网上下载或复制。《报名表》中各栏信息和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结束后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另选岗位报名。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行政能力测试(含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有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吴兴人力资源网(www.wxrl.com.cn)等网站。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计分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分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三)体检
  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吴兴人力资源网等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在参加面试且分数60分及以上的对象中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面试且分数60分及以上的对象中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0572-228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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