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路桥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研究,路桥区各级机关公务员考录面试定于2015年6月6日-7日举行,体检初定于6月13日-14日进行,面试或体能测评前各招录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后将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路桥区各级机关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5月29日(上午9:30至12:00 ,下午 2:30至5:30)。
2、地点: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路桥区银安街709号劳动力市场大楼六楼)。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路桥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其他事项
1、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报考路桥区镇机关优秀村干部“岗位2”职位的考生,请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5、报考路桥区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的时间暂定为5月30日;报考路桥区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请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军事技能测评时间由省委组织部、省军区另行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路桥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及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发布的通知,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知与考生面试守则》或《体能测评通知书》。请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致电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6-82460456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组织部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