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浙人社发〔2015〕46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特警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特警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3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特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28号)规定,经综合分析,现将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40分。
二、请有关市、县(市、区)在省确定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并根据工作部署,做好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