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丽水市缙云县事业单位招聘93名工作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时间是2015年4月10日-11日,地点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复习。具体详见下文。
2015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2015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和缙云人力资源网(http://www.jyxrlzy.com/)查询(公告中“网上”指这两个网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缙云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5年4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特殊要求见附件1);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5年4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上述人员户籍不限。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9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或2014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招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4月10日。
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2015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也可自行到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考务费40元/门(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报考材料外,还须携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对填写好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任职资格等,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缴费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领取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3)截止2015年4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请于面试前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期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确认书。对面试人员缺额,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并确定续聘前,应办理落户(含“农转非”)手续,否则直接解聘。
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项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报考人员可关注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腾讯微博:缙云县人劳社保局(http://t.qq.com/jyxrlsbj),相关公告、公示等也将在微博上予以发布。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8-3127520 0578-3127521)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纪委
举报投诉电话:0578-3312478
>>点击下载: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