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局同意,浙江省农业厅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执法稽查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从事执法或司法工作、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三、资格条件
1.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试用期公务员除外);
2.符合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历年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岗位工作满2年(均计算到2015年1月31日);
6.身体健康,适合省级机关工作。本岗位为执法稽查岗,较适合男性;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和公开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 未满服务地或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 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共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公告公示”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农业厅网站(www.zjagri.gov.cn)。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上午9时-1月25日下午16时。报考人员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按要求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1月20日-26日,由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得低于公开选调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1月28日9时-1月30日24时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并准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时间:1月31日。笔试在杭州市设考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原则上定于笔试后一周进行,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人岗相适、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并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选,集体研究择优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公开选调人员在浙江省农业厅网站公示7天。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公开选调问题的,在考察合格人选中确定递补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571-86757830、86757652
浙江省农业厅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