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招聘8人公告

2014-12-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浙江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招聘8人。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日9:00-1月5日16:00,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写作,可结合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报考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单科满分为100分,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为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现场执法协勤人员8名,协助从事日常的港航现场管理。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身体健康;
  (二)学历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港航、化工、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其他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大市区户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1月1日9:00—1月5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1月6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1月8日9:00—1月9日16:00
  已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写作。报考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单科满分为100分,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和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按招考指标的1:3(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5、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核。考核对象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为人处事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7、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宁波市港航管理局现场执法协勤岗位工作。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 东方公司87083261(工作日)
  港航管理局87185723(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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