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公安局巡逻队员招考公告

2013-07-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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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我县治安防控水平,切实维护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经县政府批准,现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考专职巡逻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专职巡逻队员30名,男性。
  二、基本待遇
  临时人员身份,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两年,工资及津贴、保险等待遇参照我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工作职责
  担负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执行治安保卫、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和其他辅助性警务工作。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属和顺县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治安巡逻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2013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安类专科以上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公安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2013年以前退役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官)。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符合巡逻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6、退伍军人为三期士官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7、同等条件下,具有医学类、软件编程类和计算机网络类院校学历的优先录用。
  8、县政府政策性安置的2012年度城镇退伍士兵不参加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直接进入体能测试程序。
  五、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考对象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复原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县公安局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主要信息必须填报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不达比例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4、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体检
  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6、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工作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7、审批聘用
  招考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正式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6月22日
  报名地点:和顺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8133928 8133940
  更多信息请登陆和顺县政府网站查询。
                                         和顺县招考专职巡逻队员工作领导组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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